阿伟的“黑锅”被拿掉了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来源:乐清检察院
“背了这么多年的“黑锅”被拿掉了,现在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出门了,感觉一身轻儿。” 6月18日,河南青年阿伟(化名)在收到刑事裁定书后,拨通了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庄丽燕的办公室电话。
2015年春节前,阿伟去河南省郸城县车管所年审驾驶证。年审的工作人员说他有犯罪前科,曾经犯过盗窃罪。阿伟觉得很奇怪,自己从来没犯过事儿,也没有被判过刑,怎么就躺着“中枪”了呢?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以后在村里可抬不起头做人了。
阿伟慢慢回忆起来,2008年,他曾收到过一封从浙江乐清市公安局寄来的信。信上提到阿伟犯了罪,但当时这封信被他的邻居安某的家人拿走了,说那封信是寄给他们的。
为此,阿伟还特地去当地派出所询问过情况,但派出所说查不出记录,他也就没再追究此事。
车管所的事情发生后,阿伟再次去追问邻居安某,安某承认2008年他在乐清犯过盗窃罪,因为害怕他用了阿伟的名字被判了刑。
今年3月,阿伟来到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刑事申诉。
“检察官,这么多年我一直背着这条犯罪记录。每次出门坐车、坐飞机总是被当做重点盘问对象,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希望你们查清真相,还我一个公道。”
该院控申科在接到阿伟的申诉材料后高度重视,调取了原案诉讼材料,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及时调取刑事申诉期间出现的新证据。
经调查后,检察官发现安某和阿伟同姓,而且长得很像。两人是同一个村子的隔壁邻居,安某对阿伟的情况也很了解,所以顺利逃过了侦查人员的眼睛。在之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安某一直冒用阿伟的身份。
乐清市检察院调取的新证据足以证明原刑事判决认定的原审被告人身份的事实确有错误,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月21日,法院依法以刑事裁定书裁定更正原判决中的被告人姓名。
